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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网
刑事辩护面对的是公检法国家公权力,只有那些敢于“虎口夺食”的 “艺高胆大”律师才能够胜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五种”明显“不靠谱”的律师不能请。
一、地摊律师
“地摊律师”在看守所附近最为常见,不是打着横幅自称“专业辩护”就是见人就发名片。一个律师沦落到只能“摆地摊”,可想而知这些律师的办案能力只能是“地摊”水平——你还能要求他如何专业如何精细?刑事辩护属于高难度的“法律服务”,岂是“地摊律师”可以胜任?
二、贱价律师
刑事辩护有诸多法律风险,律师收费过低意味着他不会为你提供那些可能有风险的证据调查、程序把关等“特别服务”。刑事辩护,“低价”有可能——许多年轻的律师只能“低价”招揽客户积累经验。但“贱价”就是问题,说明人家根本是收了钱“走过场”。曾有律师刑事辩护三个阶段收费六千元,他如何能够帮你认真办案?律师第一次会见要解决精神安抚、法律咨询、反向侦查等问题。我曾代理一桩逃税案件,一次会见就完成无罪辩护任务。
三、口空律师
“口空律师”最大的特点是“口才一流”,能把自己吹嘘得天花乱坠,似乎这世界上没有他办理不了的案件。不过,当你问他有哪些成功案例时,他就“王顾左右而言他”。刑事辩护律师必然有经典案件,即使是实习律师阶段也会有与指导律师合办的成功案例。没有成功案例的刑事辩护律师如同没有成功手术的医生,他只是把你当成“试验品”,如何保证“成功”?
刑事辩护律师不可能没有关系,公检法的圈子并不大,有能力的辩护律师很容易受到公检法同行的认可。不过,这种关系只是方便办案而不是干扰办案。那些把与公检法“很熟”大谈“有关系”的律师,必然不是能“把关”的律师——谁敢与这样的“吹吹”做朋友?随着法治建设的完善,“靠关系”早就让位于“靠实力”,没有法律依据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错案追究制度、终身负责制度,这是对干扰办案“关系网”的釜底抽薪。
五、副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有个人爱好,煮酒听琴、游山玩水、品评天下,用来释放工作压力当然可以。不过,律师应该是“主业”而不是“副业”。一名律师他的博客、微信基本不谈法律只谈政治甚至成了“微商”,还有些律师成天“营销”讲座讲课而不是办案,这种律师如何能够“专业服务”?看看律师在网络上每天关心什么,就清楚他能否胜任刑事辩护。经常“在路上”奔走于看守所与公检法之间的律师,才是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