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又出新规规范房屋补偿价格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7-01-05 14:07) 点击:433 |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水平,保证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把房屋分成住宅与非住宅,成片与非成片,一般情况与特殊情况,根据不同类型房屋,明确了房屋价值评估方法及评估技术思路,使评估结果更符合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
一、成片非住宅评估 成片非住宅标准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可采用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方法进行评估。非住宅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非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依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进行测算。 对于房屋类似、分布密集的成片非住宅房屋征收项目,可采用对非住宅标准房屋市场价格进行修正的评估路径求取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公式如下: 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二、成片住宅评估 对被征收房屋类似、分布密集的成片房屋进行评估,可先设定或选定标准房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用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房屋市场价格,再对标准房屋市场价格进行修正,求取被征收房屋价值。住宅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依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进行测算。对于房屋类似、分布密集的成片住宅房屋征收项目,可采用对住宅标准房屋市场价格进行修正的评估路径求取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公式如下: 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标准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三、其他价值评估 房屋征收中可能涉及的其他价值评估规则具体包括,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评估,机器设备、物质等搬迁费用评估及停产停业损失评估等。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为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及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提供政策支撑。(原题为《北京市规范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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