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 丰台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全国第一拆迁征地维权律师团队,主要办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及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刑事案件,擅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刑事辩护、房地产纠纷、民商疑难案件再审申诉等----垂询电话:18601034815   15201521510   QQ570867148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如何“看”征收决定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11-22 17:06)    点击:289

    拆迁开始后,拆迁方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征收公告),也会陆续地向被拆迁方送达一些拆迁的相关资料,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就是征收决定,那么,怎样去审查该文件的合法性呢?

    除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调查,一般被拆迁方在面对征收决定的时候只能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征收决定在形式上大约包括这样几项内容:许可文号、拆迁(征收)主体、项目名称、拆迁(征收)范围、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征收)期限、征收决定发放机关、发放日期,在具体的实务维权中我们发现大约会在这样几个方面存在瑕疵:
    第一、拆迁(征收)主体不明确,或者缺乏相应的资质如某某拆迁办公室,某某拆迁指挥部。如果是征收项目,那么征收主体就是政府部门的房屋征收办,这时候主要审查征收决定审批的级别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越级发放、越权发放的情形?
    第二、拆迁(征收)范围。有的项目拆迁范围模糊不明确,经过调查以后才发现,有的被拆迁方根本不在被拆迁范围内,这就是典型的拆迁范围超出了规划和建设用地的批准范围。
    第三、拆迁(征收)期限。这里我们要审查决定的起始时间,主要是核实是否超出拆迁期限的问题。如果一旦超出决定的拆迁期限,而拆迁方又不能及时地取得续证,那么拆迁方就涉嫌违法超期拆迁,这时双方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1131344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丰台区律师 | 丰台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页,您是第14086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