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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维权案之状告省政府,省长出庭了!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4-13 13:23)    点击:597

         2016年4月11日,由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王春刚、李春兰律师代理的丁某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春兰律师、王喜龙实习律师代理丁某参加庭审。令人没想到的是,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代表省政府出现在被告席!据悉,这还是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因贵州省白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丁某的部分土地及苗木被确定征收。为了国家利益交付自己的土地本无可厚非,但是相关部门确定的补偿标准却极不合理,丁某眼看着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却苦于没有应对之策,经过多方打探,最终找到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维权事宜。

接受丁某的委托后,两位律师认为土地征收的依据即遵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遵府办函〔2015〕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重违法,遂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贵州省政府审查后认为丁某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驳回了丁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丁某不服贵州省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于2016年2月以贵州省政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

4月11日上午,来自贵州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质监局、贵阳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遵义市(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的50余名干部以及部分媒体工作人员和普通市民早早的到庭旁听。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

一位旁听的市民表示,本来只是听说省长出庭应诉了,所以抱着看热闹的态度来旁听,但是没想到,在省长以及多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重压之下,李春兰律师、王喜龙律师仍然游刃有余的发表意见、言辞犀利的质证、沉着冷静的陈述,他深深的被律师们的风采所折服。庭审结束后,陈鸣明副省长从被告席走下来,主动走向原告席,与丁某和律师们握手,对丁某的做法表示肯定, 让他好好生活,不要因为法庭诉讼的事给生活造成困扰。同时认为律师很敬职敬业,发挥很好,并对律师参与行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做法给予肯定。


律师说法:省长出庭有多难!

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然而在实践中,“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仍然极为普遍。大部分官员抱着官为天的优越感,对于自己站到被告席上感到别扭、不是滋味。因此,负有行政责任的领导干部往往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出庭当面与老百姓解决争议。在大部分行政案件中,即使告的是乡政府,也很难在庭上见到乡长。

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带头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的做法,既是对当事人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在当前的法制环境下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副省长站在被告席上固然可贵,这种“站”毕竟只是一个过程,重要还是法庭能否做到公正判决,我们期待着案件的后续发展。希望法庭做到不管多大的官站在被告席上,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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