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进行正当防卫?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18 14:32) 点击:507 |
近年来,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的征收程序、明确的补偿类别为征地、拆迁设置了一道道防线。然而,强征、强拆事件仍然屡禁不止,这背后深层的原因既有各方利益的博弈也有法律概念的模糊。 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面对暴力征、拆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无从下手。报警来不及而且群情激奋之时也很难保持绝对的冷静。此时,正当防卫作为一种私力救济成为被征收人手中仅有的救命稻草。 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被征收人滥用了“正当防卫”这一法律专有概念。房屋被拆除或土地被破坏时,被征收人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即采取防卫手段进行抵抗,殊不知其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带来意料之外的结果——牢狱之灾!因为,相关部门履行法定手续后实施的房屋拆除行为是合法的,此时被征收人进行抵抗的行为并不“正当”。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概念看,正当防卫的行使有着严格的限制。 一、不法侵害必须存在 被征收人只有在非常危急、紧迫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如遇到行凶、殴打等情况。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和征收人之间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又拒不搬迁的情况也并非完全没有。此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房屋。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的行为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只有针对违法强拆、违法强占行为,被征收人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只有侵害房屋、土地的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才能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何时开始?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的时间为准,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也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防卫的对象必须正确 被征收人只能针对实施违法行为的那个人进行防卫,决不能伤及无辜。 四、防卫必须有度 现实生活中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被侵害,自己却身陷囹圄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源自防卫“无度”。被非法强拆的房屋是用一生积蓄建造或购买的安身立命之所;被非法强占的土地是世代相传的谋生工具,面对这种侵害,被征收人很难不丧失理智,下手过重,也就造成他人损害。《刑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因维权方式不得当反倒使自己陷入到刑事案件的泥淖之中。对此,我们虽然无限同情,有时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律师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最大的可能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因此,维权的时间和方式是决定维权效果的关键因素。一旦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应当善用法律武器,积极寻求律师帮助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微 信 号:bjxhls 传 真 号:010-87592441 维权电话:010-57812137 15201521510 网站链接:www.bjxhls.com 手机网站:http://www.bjxhls.com/#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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