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3-03 17:42) 点击:252 |
维权180天 增加补偿300万 由本所王春刚律师代理的江苏省宿迁市被拆迁人杜先生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在代理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杜先生最终与拆迁方达成了拆迁协议,得到了相对合理的补偿金480万元(原拆迁方仅给补偿款146万元),委托人对律师们的工作、态度、方法与敬业精神表示了认可与肯定。 【案例简介】 2010年初,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以旧城区改造为名,由宿迁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以“土地储备”进行立项,并为其颁发了《拆迁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委托人的房屋位于该拆迁范围内,2000年经当地招商引资租赁集体荒地搞游泳垂钓项目,房屋多为无证简易房,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杜先生下达了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此次拆迁,被拆迁人杜先生的房屋拆迁补偿的评估价仅为146万元。 【办案经过】 2010年3月,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在分析案情、调取相关证据后,针对本次拆迁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之处及补偿安置标准偏低等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发出律师函,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向江苏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并通过媒体监督等方式,引起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 【案件结果】 经过多次协调,委托人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最终委托人杜先生获得了480万元相对合理的拆迁补偿,代理律师以其专业技能与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案例解析】 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诉讼只是其中之一。司法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只有当其他途径走不通时才需要司法维护社会正义。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能够用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才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征地拆迁纠纷也是如此。通过协商、和解等途径达成满意的效果,当事人获得合理的补偿、妥善的安置,才是律师最大的功劳。 微 信 号:bjxhls 传 真 号:010-87592441 维权电话:010-57812137 15201521510 网站链接:www.bjxhls.com 手机网站:http://www.bjxhls.com/#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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