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管齐下,减少强拆案件发生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2-29 17:41) 点击:314 |
—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对于被拆迁来说,2015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新《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先后实施,“立案难”的问题得以改善。然而,地方政府干预司法、暴力强拆事件仍然频发。据最高法院披露,近五年来法院所受理的80余万件行政纠纷案件中,因拆迁引发的案件所占比例超过40%以上。与之前城市拆迁频发相比,受土地资源稀缺性以及其他政策的影响,拆迁由城市转战农村已经成为一个极其显著地趋势。 2015年,云南、山东、河北、河南成为暴力拆迁的重灾区。山东平度“3•21”拆迁纵火案、山东平邑“9•14”强拆案以及北京拆迁员闯民宅持刀等恶性拆迁案,均体现了拆迁案件的新特点和矛盾根源性问题。 2016年2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平度“3·21”征地纵火案进行了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其中,被告人王月福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青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19年不等。这起以旧村改造为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而引发的暴力事件已经落下了帷幕。但是其揭示的暴力拆迁根源值得我们深入的思考。 通过对血拆案件发生原因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中国拆迁乱局的根源在政府对经济需求形成的“土地财政”模式。为了达到提高政绩、降低征收成本等目的,官商勾结已经成为常态,而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缺失又进一步为其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无疑,这种情况直接或间接地激化了官民矛盾,暴力拆迁应运而生。 为了解决补偿标准低、拆除手段暴力、矛盾化解方式乏力等问题,一方面,要完善拆迁尤其是农村拆迁的相关法律制度,从拆迁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等方面制定严格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应当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对司法的干预,避免相关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只有从法律和政治体制两方面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暴力强拆事件的发生,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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