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钉子户”的“养成”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12-15 14:24) 点击:333 |
征地拆迁到哪里,哪里就有“钉子户”。但是可不是从有征地拆迁就有“钉子户”的,“钉子户”是逐渐“养成”的。 那么,“钉子户”是如何养成的呢? 首先,在建国初的征地拆迁中是没有钉子户的。那时的人们根红苗正,一心为公;那时的国家包办个人的一切,从出生到死亡,从摇篮到坟墓;那时的政府还叫人民政府,官员还是人民公仆。人民、官员和国家之间是不分彼此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翁。那时征收土地就是为了国家建设,拆迁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人民不仅不当钉子户,还积极配合政府,正是鱼水情深的时候。 不久,改革开放到来了!一部分人开始富裕起来,其他人开始为了富裕“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地工作,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为了自己、为了老婆、孩子。土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房产也直接分给了个人,不动产变成了私有。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房子多、土地多、钞票多,国家也是“许三多”。那时的国家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政府主要的任务是为人民服务。再有征地拆迁,大部分人开始想获得一些补偿,贴补一下家用也是好的。因此就有一些被征地拆迁的人开始到人民政府希望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政府也会看实际情况酌情解决,“钉子户”的雏形开始出现,但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确实有生活上的困难,政府也多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再后来,90后们出生了。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征地拆迁还是按照成本价补偿给我们,亏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写进了司法考试,但是暴力征地拆迁还是不断发生,惨啊;保障人权已经写进了宪法,但是警察干预征地拆迁,用刑事手段对付被征地拆迁户,乱啊。那些年政府公信力下降了,物价却上涨了;法治精神深入到公民的骨髓,政府却当法律是“顾问”;国家大肆建设开始了,人均住房面积却缩水了。政府提出的征收补偿条件让人无法忍受,《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区片价一再提高征地标准,但是不管怎么说老百姓就是不信了。 现在征地拆迁已经历时N年,很多被征地拆迁户都已经深悉其中利害,就是要当“钉子户”,不能便宜了征收部门和开发商。于是征地拆迁中的“钉子户”成形了!!“钉子户”的战斗开始了!! 微 信 号:bjxhls 传 真 号:010-87592441 维权电话:010-57812137 15201521510 网站链接:www.bjxhls.com 手机网站: http://www.bjxhls.com/#rd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