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为进获得满意拆迁补偿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03-27 09:21) 点击:420 |
以退为进获得满意拆迁补偿 【本案要点】 本案是针对征地批文违法进行的维权,无论是复议,还是一审诉讼、二审诉讼,正义的天平都没有倒向我们这一边,但是值得庆幸的是被拆迁人最终还是获得了满意的补偿,这大概就是以退为进吧。 【案情简介】 陈先生是山东省A市B县C镇某村的村民,且在村子上各自拥有自己的住宅。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加速,B县政府调整土地规划,修建新区。陈先生所在的村子被划进征收范围,其房屋所在土地和耕地面临征收,其土地被征收后用于县医院新址的建设。但是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远低于合理补偿。陈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认为是陈先生不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政府拆迁工作组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强行开展征收工作。陈先生感觉到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强势,如果不想办法就只能被政府在强制的情况下拆掉房屋,征收土地,自己的合法权利将没法保障。陈先生等面对来势汹汹的拆迁工作人员,不知所措,内心非常焦急。陈先生经过反复思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人介绍找到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 【办案掠影】 律师介入案件之后,和当事人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谈,深入研究案情之后,为陈先生量身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 首先,律师知道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政府征收中面临着侵害时间非常的紧迫,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向当地政府发送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拆迁律师表明了,陈先生的权利面临侵犯,希望当地政府依法进行土地征收,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且表明被征收人依法维权捍卫自己合法权利的决心。正是律师第一时间起草的律师函对当地征收方越来越放肆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避免了陈先生频繁受到征收方的骚扰。 其次,律师对政府征收土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深入的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征收方越来越多的违法点先后被律师掌握。经过对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发现对陈先生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所依据的是《关于在某区修建县人民医院房屋征收的通告》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B县201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律师认为《关于在某区修建县人民医院房屋征收的通告》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B县201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在程序和实体上都违法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决定启动追责程序,可以说条件已经成熟。 最后,律师经过分析维权的局势,认为房屋和土地都还在陈先生的手中,从时间上讲征收方处于被动的局面。于是律师决定按照复议、诉讼的一般顺序展开维权。于是律师以两个文件的作出机关为被申请人向有权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很遗憾结果不出所料,经过审理复议机关都维持了原先的行政行为。貌似很失望的结果,却使律师的计划得以顺利进行。接下来律师指导陈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还是明显偏袒政府一方。对《关于在某区修建县人民医院房屋征收的通告》的诉讼中,人民法院直接不予受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B县201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诉讼中一审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律师决定继续上诉。二审法院虽然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撤消了一审判决,但是还是站在政府角度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至此经过对上面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追责程序都是以失败结局。 您是不是以为陈先生的维权注定失败了呢?您如果这样想就是彻底的错了。虽然拆迁律师在案件中没有取得关键诉讼的胜诉,但是却赢得了解决问题的筹码,那就是宝贵的时间。经过拆迁律师进行法律程序的运作,争取了大量宝贵的时间,把压力抛给了对方,牢牢掌握了维权的主动权。通过有专业知识和丰富办案经验律师的不懈努力和陈先生的积极配合,陈先生同政府达成和解拿到了满意的拆迁补偿,最终取得了维权的胜利。 【律师说法】 本案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拆迁律师的丰富办案经验和对维权总体策略的把握。我国现阶段行政诉讼有几大难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而拆迁法律维权通的主要途径就是行政诉讼。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出发可想而知拆迁法律维权并不是像民事维权那样容易。拆迁律师们都清楚,要想做一个都以胜诉来结案的程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想取得拆迁维权的最后胜利,拆迁律师除了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必须还得拥有丰富的代理拆迁维权案件的经验。 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律师都是在拆迁维权领域滚打多年的律师,面对本案当地政府和法院的官官相护,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巧妙的克服了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难题,利用时间给政府施加压力,且最终达到了维权的效果,帮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的补偿。因此,正在遇到拆迁难题,感觉面对强势政府无法维权的被拆迁人要有维权的信心,尽早选择优秀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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