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补偿遭强拆,怎么办?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03-23 09:26) 点击:343 |
未获补偿遭强拆,怎么办? 【本案要点】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过程中拆迁人的强制执行权已将被收回,送达补偿决定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主动拆除,在催告后,拆迁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否则就是违法。 【案情简介】 洪先生在接到该《告住户书》时尚未得到任何补偿通知。洪先生随即找到委托该拆迁公司实施拆迁事宜街道办事处,了解相关拆迁补偿标准,得知其能得到的补偿款显著低于其所有的房屋实际价值,因而洪先生未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经过了规定的搬迁日期后,洪先生在未获得任何补偿款并且也未得到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况下,其房屋被强制拆除。洪先生在失去房屋后便四处求告进行维权,向拆迁公司、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政府讨说法,均未得到合理答复。后洪先生又欲通过诉讼方式得到赔偿,却被法院以诉讼请求未明确具体,不具备起诉条件为由将起诉驳回。 律师结合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及调查得知的证据材料可以确定,此次拆迁工程中存在多处违法行为。在整合证据后向拆迁人发出通知,准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补偿问题。此时拆迁人却通过不正当途径向被拆迁人洪先生施加压力,威胁洪先生。律师在得知此事后,积极与洪先生沟通,使洪先生没有向拆迁人妥协,并且也注意收集拆迁人暴力拆迁以及威胁洪先生的证据。此时拆迁人尚未明确表示协商解决纠纷,律师遂准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拆迁人提出准备进行协商,律师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知道这一阶段的协商仍然不会达到预期效果。要想获得理想赔偿,就必须给拆迁人施加更多压力,所以将其收集到的拆迁人威胁洪先生的证据向拆迁人出示。面对事实证据,拆迁人不再狡辩,因为这些材料公之于众将会对其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最终拆迁人决定进行和谈,在律师掌握的有力证据下,拆迁人最终做出了妥协,合理赔偿了梁某所受的损失。 【律师说法】 回顾本案事实,这是一起因强拆而引发的拆迁纠纷,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已属非法,所以被拆迁人们面对强拆要奋起维权,并且要注意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而且不能一味的被动,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等申请公开其次拆迁在建项目的信息。找到对方的违法点,作为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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