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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与违法强拆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01-12 09:32)    点击:494

违章建筑”与违法强拆

    【案情简介】

  2003年王女士为了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通过朋友介绍以8万元的价格在江苏省ABCD村买了一块宅基地,倾其所有的积蓄近30万元建造了一套三层房屋作为住宅。王女士与家人一起居住其中,过着平静而祥和的生活,可谓是安居乐业。然而,到了2012年,随着王女士的该套住宅被列入征收拆迁范围,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拆迁过程中,B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评估公司对王女士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但是由于评估仅仅给她每平米几百元,王女士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这连最初建房的成本也不够啊,而管委会并没有因为王女士的不满停下拆迁的步伐,起初给她断水断电,把原有的道路也给挖断逼迫她搬走,后来竟然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要求区法院排除妨碍、强制拆迁!更加让王女士感到不安的是,管委会还向区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而区法院则和管委会沆瀣一气,在尚未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要将王女士的房屋强制拆除!

  拿着区法院的先予执行裁定,王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区法院不仅没有为她主持公道,反而为虎作伥,联合管委会要来强拆自己的唯一的住宅。眼看自己心爱的家园就要被摧毁,王女士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几经寻觅,王女士最终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介入维权。

  【办案掠影】

  《执行异议申请书》阻止不了强拆的步伐,一份离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浮出水面

  为了避免王女士的房屋被司法强拆,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对区法院的先予执行裁定提出异议,指出本案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区法院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一意孤行,2012年10月,王女士的房屋被强制拆除。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被拆毁,却又无能为力,无家可归的王女士痛哭失声,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就在这个时候,一份离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浮出了水面。办案律师发现,管委会提起民事诉讼的主要依据是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确认王女士的上述房产属于违章建筑,并予以没收。然而,王女士表示自己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何王女士真金白银买来土地、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子,一夜之间居然变成了违章建筑?

  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办案律师发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许多方面都显得非常离奇:作为一项行政处罚行为,国土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并没有进行充分调查,也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非法剥夺了王女士的陈述和申辩权;处罚程序严重违法,甚至根本就没有向王女士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实际上,直到拆迁人起诉时,王女士才发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存在。于是,律师迅速针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项处罚决定。

  然而,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一审法院竟然以王女士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判决驳回了这项行政诉讼,原因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对象是村委会,而不是王女士。这种结论真令办案律师感到哭笑不得——法院一方面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强行拆除了王女士的房屋;另一方面,却又认为王女士不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对象,驳回了王女士的起诉。这分明是剥夺了王女士的诉讼权利,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于是,在办案律师的协助下,王女士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A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她主持公道。所幸人间自有公道,经过律师的据理力争,A市中院最终将本案发回重审。至此,王女士的维权之路总算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乘胜追击,逐个击破违法行为

  在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诉讼取得初步胜利的同时,办案律师决定乘胜追击。

  经过深入的法律调查,办案律师发现,拆迁人根本就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有关建设项目也根本没有经过审批,拆迁人取得的规划和拆迁许可均涉嫌违法;此外,本次拆迁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乃至拆迁补偿资金账户等均严重违法;而管委会作为政府部门而非拆迁人,非法介入拆迁,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于是,律师马不停蹄地启动法律程序,对拆迁中的各个违法行为进行逐个击破。

  坚持维权,终于迎来胜利

  面对办案律师的步步紧逼,拆迁人最终不得不作出妥协,主动找到王女士进行和解,经过法院和律师积极协调,王女士房屋不仅没有按照违法建筑对待,获得了在当地最高的补偿利益。

回首维权之路,虽然一波三折,但是律师的协助下,王女士最终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拿到拆迁补偿款的那一刻,王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初家园被强拆的那一幕又浮上心头,如今正义总算得到了伸张心情喜悦而又辛酸

【律师说法】

  拆迁应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平等协商,而本案之所以如此曲折离奇,归根结底是因为政府行政机关介入拆迁,进而演变为司法机关介入拆迁的局面,以违章建筑的名义,行违法强拆之实,如果本案仅仅应对管委会的民事诉讼应对而没有从中发现问题,又提起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的话,本案必将成为一个死案。最终取得胜利,一方面得益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专业协助,另一方面也有赖于被拆迁人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而平民百姓维权意识的觉醒,相信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也将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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