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完胜拆迁补偿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5-01-07 09:23) 点击:397 |
旧城改造,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完胜拆迁补偿 【基本案情】 当事汪先生合法拥有位于浙江省临安市市B街道办的某处房屋,并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明,后当地政府启动一项旧城改造项目,使得当事人的房屋列入了征地拆迁范围之内。但是,令当事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房屋的拆迁补偿竟会如此低廉,按照目前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拆迁后是买不起当地等面积的商品房的,面对切身利益受损的当事人来说,这样的安置补偿协议自然是不能签署的,但是面对强大的政府,汪先生深深感觉到自己弱小,不肯屈服的汪先生经过多方打探,找到了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经过一番咨询,汪先生感觉到律师非常专业,律师问的问题都是案件的关键点,律师还为当事人分析了目前的情况和今后征收方可能采取的行动,一下子便说进了汪先生的心坎里,因为恰恰被律师言中,目前,开发商已经向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了行政裁决。律师又帮当事人分析了该如何转变被动局面,如何应对目前的状况,如何争取合理补偿,汪先生频频点头,非常认可,当即就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请新翰律师团帮助自己维权。 【办案掠影】 律师介入案件后,分轻重缓急,为汪先生量身定制了一套最佳的维权方案。裁决程序将会启动房屋强拆的大门,这个程序的应对自然是当务之急,于是,律师针对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而未参加裁决前的调解为突破口,建议当事人再次找到临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调解。当然,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在调解会上为当事人申辩的机会,更是为了调查取证程序争取时间。要想通过法律程序为当事人维权,必须做的就是掌握拆迁方的违法之处,而这个就需要通过法律调查来完成,但是法律调查并不是简单而随意的事情,不仅要调查到关键点上,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来进行,而当事人找到律师的时候已经是火烧眉毛的时刻了,所以,律师不得不靠智慧来实施一些拖延战术,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获胜筹码。就在当事人与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斡旋争取再次召开调解会的过程中,一封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也带着自己的使命向各个政府部门出发了。经过一番调查,收获颇丰,律师成功调取了拆迁许可证及其连续三次被延期的事实,还调取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立项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等重要的证据,律师马上针对这些文件所体现出来的违法点一一提起了追责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面启动,而且律师还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诉讼中止了拆迁许可证的诉讼,理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前置程序,该案的行政诉讼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拆迁许可证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同样的道理,律师又用拆迁许可证的行政复议程序中止了拆迁许可证的几次延期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以拆迁许可证的行政复议向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中止作出裁决申请书。多个程序环环相扣,相互支撑,组成了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维权阵垒,相信征收方面对如此维权程序一定是鸭梨山大,要想理清这些盘根错节的案件,不费一番大的周折必定是不行的,比起焦头烂额疲于应对这些法律程序,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补偿的倒是更加简单而高效的良策。果然,没多久,当事人处便传来了好消息,说征收方主动找到他协商补偿,双方已经满意签约,欣喜和感激之意溢于言表。 【律师说法】 官与民本身并无对立,但利益上的冲突容易造就普通民众的弱势地位,民告官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会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在自己求路无门之时,应当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帮助自己维权。律师在接手了一个案件后,对证据的掌握及其关键,熟练的掌握证据与法律事实往往能够帮助当事人在案件中做出快速有效地反击,给当事人以信心,最终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诸如此类的拆迁案件,面对征收方的有所作为,放任不理与一意孤行的抵抗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只有理智地借助有效的法律平台和专业律师的智慧,权益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才能真正握牢捍卫权益的利器,扭转不利局面,获得两相博弈的主动权,并最终赢得法律尊严下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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