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农 田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31 09:44) 点击:447 |
基 本 农 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我们平时所说的征收土地其实就是征收农用地。而农用地按等级不同又有基本农田、耕地等的区分。由于基本农田的特殊性,在征收基本农田时,和一般的征收土地有所不同。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基本农田及其征收。 1、基本农田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土地是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尤其是对于农业来说,正所谓“无耕地不农业”,而耕地中肥力、灌溉、农业设施、交通等因素都较好的基本农田更是农业生产的保障。 2、基本农田保护区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可以说对基本农田保护就是对我国农业生产的保护,所以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体现就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基本农田的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要求,根据规定下列耕地必须划定为基本农田: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6)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其实这些规定也是非常抽象的,不具有可操作性,实践中我们简单的判断方法就是看田间地头有没有写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记。 4、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征收 从农业角度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事实上也没有那个能力,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对基本农田的威胁不仅来自于地理意义的破坏(比如水土流失、盐碱化、沙漠化等)更在于来自于政府的破坏,典型的就是通过政府强制行为把基本农田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 为此更好的保护耕地(尤其是其中的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例土地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可以看出,只要是征收基本农田,无论多少,必须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征收土地。但是遗憾的是,实践中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违法征地的现象确实屡见不鲜,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业是国家的根基,耕地是农业的根本,所以对耕地的保护程度无疑关乎着国家的农业安全(粮食安全)。严格控制通过政府行为强制并吞农业用地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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