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遭强拆起诉无门,怎样破解立案难题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03 11:08) 点击:683 |
企业遭强拆起诉无门,怎样破解立案难题 【案情简介】 公先生在陕西省A市B区马营镇某村承租了十几亩土地,经工商、税务,环保等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投资2000多万成立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年3月的一天,公司突然接到A市B区拆迁办的电话通知,说公司所占土地已经被A市石油机械厂项目建设征用,要求该公司搬迁,却几乎不给补偿。 电话通知后,公司遭到断电断水,2013年4月深夜更是遭到封堵,公司人员上去交涉也被暴打。 悲剧还在上演,2013年5月,400多位身份不明人员强行闯入公司,立时将公先生苦心经营的公司化作了一片废墟。面对如此横祸,公先生犹如五雷轰顶,一家人的身家性命,债权人的希望都将毁于一旦。 经过反复斟酌,公先生决定赶紧向律师求助,经过多方打探深入比较,公先生决定找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进行洽谈委托。 【办案掠影】 介入案件之后,新翰律师对此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根据本案的具体特殊情形制定了一套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很快,法律调查、查处、复议、诉讼等一系列的维权行动全面铺开。针对企业房屋被违法强拆的事实,经过多方调查,新翰律师惊奇地发现,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既不是法院,也不是政府,而是A市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这显然是违法的。对这种特殊情况,新翰律师当机立断,决定暂时跳出以往拆迁维权案件的办案思路,针对这一情况指导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于是,在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一纸诉状将强拆其房屋的A市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A市B区人民法院。然而,起诉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当事人提起的是民事诉讼,但是因为涉及拆迁项目,同样遭遇了立案难题。B区人民法院在2014年3月就已经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然而B区人民法院却迟迟没有作出处理,直到过了法律规定的7日期限后,才于向当事人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本案不予受理。 合法财产遭到非法强拆,然而却起诉无门,这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一记沉重的打击,不禁对人民法院的公正性充满质疑。不过,在久经沙场的办案律师看来,尽管区法院的刻意刁难明显不公,但也早已在意料之中,于是办案律师随即起草上诉状,指导当事人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办案律师力斥区法院裁定超过法律期限、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实质审查等种种劣迹。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在办案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A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作出《民事裁定书》,撤销B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裁定,要求B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受理。虽然本案的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在律师的鼎力协助下,已经成功地开了一个好头,有力地打压了实施强拆者的嚣张气焰,为未来的维权之路做好铺垫。 【律师说法】 拆迁维权案件错综复杂,每一个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定情况,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策略,这是专业拆迁律师与非专业人士的一大区别。也只有抓住每个案件的关键点,蛇打七寸,才能起到快速有效的维权效果。当然,由于拆迁案件的特殊性,维权行动的每一步都极有可能受到来自公权力的妨碍,行政程序如此,民事程序也是如此,这就要求办案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针对实践中的各种维权障碍,采取对应的措施予以清除,为维权行动扫清道路。当然,其中不可或缺的是对法律和公正的信仰、对维权信念的坚持,这一点无论对于律师还是当事人而言,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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