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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维权调查受阻,复议三连胜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1-26 10:33)    点击:604

养殖场维权调查受阻,复议三连胜

  【基本案情】

  华先生在山东省莱芜市C区某处集体土地上拥有约5亩的养殖地及部分1990年初建成的房屋,该地块的使用权乃是多年前因历史原因合法置换而来,2014年当地一项所谓的重点工程启动,使华先生的房屋及养殖场所面临拆迁。华先生不仅在拆迁过程中未见征地批文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安置补偿也未考虑其商业经营因素,因补偿极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随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4年4月,华先生收到莱芜市C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一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就在华先生还琢磨着这个通知书的来意之时,在未签署补偿协议也未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强行进入华先生家,如狼似虎,将华先生的房屋及养殖设施暴力非法强拆,因事发突然,房间内所有的物品及所有养殖的活兔都被废墟掩埋。事发后警察也不闻不问,愤怒的华先生毅然进京寻找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决心用法律程序来讨回公道。经过比较筛选,华先生选择了北京新翰征地拆迁律师团,也从此开启了一扇法律维权的大门。

  【办案掠影

    新翰律师经过与当事人的深入交流,根据其描述的情况和手头的一些材料,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有一些难度,毕竟养殖场已经被拆掉了,而处于被动地位的当事人也没能在强拆之时取证,能不能获得最终合理的结果,一切都没有定论。为了慎重起见,三位律师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立即开始部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想要与强大的政府在真金白银的问题上讨价还价,恐怕手里必须得有谈判的筹码才行,而必须遵守依法行政的政府及其部门的违法点无疑就是最好的谈判筹码。在律师的指引下,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委托人房屋及养殖设施所在地块被征收的相关批文以及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等审批材料向多个政府部门进行了申请。委托人满怀希望地将一份份申请书认真地邮寄到了律师指定的单位,但是,各单位的反应却是异常的安静,甚至过了法定的答复期限,发往各单位的申请书依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委托人立马被泼了一盆冷水,这些单位无动于衷,要如何取证,取不到证,自己家房屋被强拆的冤屈又该如何去维权?委托人按照律师提前交代好的,及时将情况和律师进行了沟通,代理案件的律师却显得非常淡定,只是告诉委托人沉住气,他们不回复我们不代表我们就没有办法了,等着瞧吧。律师马上起草了三份行政复议申请书,针对莱芜市C区发展和改革、莱芜市规划局钢城分局、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三者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分别提起了行政复议。当事人一开始并不了解这些复议申请的作用,但是他知道,律师做的事情肯定自然有其道理,于是很好地配合了律师的工作。2014年10月,莱芜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三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在该复议决定书中,莱芜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答辩称,他们对当事人的申请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了党组成员负责该项工作,不仅与相关单位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地块情况,还专程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查看该地块上没有任何建筑物和项目,也未收到该地块上任何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及审批前置材料,因此,不存在需要公开的立项法律文件及审批材料,也因此没有回复申请人。莱芜市规划局钢城分局则答辩称,收到申请书后,向市规划局做了汇报,鉴于市规划局也收到了同样的申请并且依法进行了答复,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不是该信息的制作和保存机关,因此不用答复。而钢城区人民政府干脆连答辩也未提交。以上三个单位尽管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是,违法就是违法,自己对法律的曲解并不能成为赦免违法行为的理由,三个单位对当事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的后果就是被确认违法。莱芜市人民政府分别认定三个单位未予答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责令其限期予以答复。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兴奋地马上告知律师,律师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很欣慰,但是更重要地是律师马上告之当事人接下来需要配合律师做的后续工作。虽然这次胜诉只是维权程序中的一个很小的胜利,但是,这让当事人在艰难的维权路上看到了公平正义的希望也更加坚定了其依法维权的决心。

  【律师说法】

  当事人要依法维权,首先要拿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于被拆迁人而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取证手段,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获得详细的征拆政府信息,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有效的拦截拆迁方的违法行为。但是现实中大多数公民还不会使用这部法律,即使部分老百姓知道使用这部法律去取证,但是遇到相关政府部门敷衍了事、置之不理的情况未必能够正确应对,所以,在身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征收程序强硬操作,地方政府装糊涂睁一眼闭一眼的复杂环境中,请律师介入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真正的保护,和政府打官司不是目的,借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合理运作,达到自己获取合理补偿的效果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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